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处理方法不正确的是( )。A.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利用地下基础设施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5 22:12
- 提问者网友:孤山下
- 2021-01-25 09:25
1.[单选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处理方法不正确的是( )。A.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 B.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C.企业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D.企业开发产品转为自用的,其实际使用时间累计未超过12个月又销售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费用ABCD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第幾種人
- 2021-01-25 10:16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迟山
- 2021-01-2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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