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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员工调动劳动合同问题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12-30 17:25
  • 提问者网友:鼻尖触碰
  • 2021-12-30 12:36
b公司和a公司同是某集团的子公司,本人入职时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来因工作安排被调到b公司,但并未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工资一直由b公司按照本人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后来因b公司拖欠本人工资,本人离职并索要未支付的工资,但b公司拿出了一份合同,说本人曾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新合同,原来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已经结束。后来经鉴定,b公司拿出的合同是伪造的,请问在这个情况下,本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而索要以b公司未与本人签订双倍工资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慌
  • 2021-12-30 13:21
【主管部门 变动】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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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楼网友:杯酒困英雄
  • 2021-12-30 14:28
集团公司调往子公司或子公司调往集团公司,都需要与原用人单位办理减员,与新用人单位办理增员手续。 如果是劳动合同,就是集团公司的员工只能与集团公司签,子公司的员工只能与子公司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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