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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北四建职工,欠工资两年了,但是2015年1月份签了离职手续,我想问我工资还能要出来吗?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1 12:43
  • 提问者网友:沦陷
  • 2021-04-10 19:02
我问公司一直都在托辞着。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笑迎怀羞
  • 2021-04-10 19:35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先和你的直属上司沟通,如果他也没办法,要看他跟老板还是跟员工站在一路的,跟老板站一路就把话说狠一点,起诉之类的让他转达,跟员工站一路的可以联合起来追讨

2、搞清楚这个老板企业的性质,以确定申请仲裁的对象。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向劳动关系所在地(就是说你在什么地方上班)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公司为被诉人申请仲裁;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则向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企业和个人为被诉人申请仲裁

3、根据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你可以申请仲裁的金额包括工资和逾期支付工资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4、另外有两种办法:第一,到工厂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第二,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6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要提交的材料。如果对仲裁裁决书不满,在15日内要提起诉讼。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音帝王
  • 2021-04-10 20:58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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