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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老房子纠纷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19 00:01
  • 提问者网友:焚苦与心
  • 2021-03-18 04:52
大家好 ! 在2001年政府改建时 折掉了我父母的老房子 当时是提前半年就下达了通知 可拆到面前时 我的哥哥们 就住在老房附近 没有一个管父母搬迁的问题 当时我在成都 父母电话告知了我这一切 让我处理这一切所以我在2001年就交付了购买拆迁安置新房的所有款项 (款项中包括父母老房子的折价费6375元 )随后就跟父母在公正处作了 赠与 公正 (赠与书其中的一句是 《父母自愿将原旧房屋产权和补偿的新房屋指标赠送与我》) 但现在哥哥们让我交出父母老房子的折价费 并说当时的公正没有通知他们 他们不承认赠与书 并说是无效的 请问他们的说法有道理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千夜
  • 2021-03-18 05:44
要老房子的产权是属于你父亲的,你父亲有权处理他自己的房屋产权和费用。也就是说可以通知也可以不通知。公正是国家的不是个人说无效就能无效的,我建议还是去好点的律师那咨询一下,如果要办产权赠送或是产权转让的话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办理。估计你父母想吧房子给你我建议还是办理《产权转让》比教好。如果你们兄弟的户口都不在你父母那的话他们是不能干涉的。至于公正没有通知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房屋产权人所以没有义务必须要通知他们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归鹤鸣
  • 2021-03-18 07:06

你可以代位你父亲继承房子,你母亲可以主张他们返还不当占有的份额。房产在你爷爷去世时继承即开始,你没有明确拒绝的,视为接受继承。物权的变更,可以依据事实行为产生。你爷爷去世的事实直接导致你取得房产。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你可以起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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