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看过你之前的详细回答,很钦佩。
三个月前我的车二次抵押贷款六万,前两次正常还款,第三次还款逾期一天,也就是还款日当晚十一点多差十分钟到十二点,我把钱发给对方催还款业务员微信里。这个业务员由于银行卡里的钱不够不能替我还款把钱退到我微信里,还说要不等明天再还,而且也有违约金,当时我身上也没有钱认为违约金应该不会多多少所以就答应了。到了第二天她给我发了张纸条写的展期利息一千多、停车费五百,这是正常还款金额,违约金一万多、罚息四百多,这是额外罚金,之前我做过别的贷款违约金都没有这么高一般都是几十最多一两百,这么大额的违约金还有罚息请问这属于诈骗或者违法吗?之前每次还款我都是把钱打到对方指定银行卡,而这次由于忽视把钱用微信转到对方催款业务员的微信里,我这样做对吗?我告诉他我没有预期,十二点之前把钱给你了,他说剩几分钟就到十二点来不及,这属于正当理由吗?他们让我去公司找他们领导解决这个事情我没有去。到现在问题还没有解决,请问如果起诉他是好还是坏,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还请资深律师给个解答!
我的车二次抵押,逾期一天违约金一万多,属于违法吗?
答案:2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0 02:44
- 提问者网友:姑娘长的好罪过
- 2021-01-29 17:58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野慌
- 2021-01-29 19:38
1、贷款违约金应当按照贷款合同里约定,不存在诈骗问题,如果违约金高于20%以上可能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如果还款,你应当将款打到对方指定银行卡或者账号里,而这次由于忽视把钱用微信转到对方催款业务员的微信里,这样做不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3、如果违约金已经写在合同,起诉他弊还是弊大于利,可能导致败诉。
2、如果还款,你应当将款打到对方指定银行卡或者账号里,而这次由于忽视把钱用微信转到对方催款业务员的微信里,这样做不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3、如果违约金已经写在合同,起诉他弊还是弊大于利,可能导致败诉。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撞了怀
- 2021-01-29 20:35
问题已经回答,你再好好看看这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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