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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业多年,重新办失业医保,应怎么办呢?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4 05:52
  • 提问者网友:凉末
  • 2021-02-23 12:41
已失业多年,重新办失业医保,应怎么办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想翻身的咸鱼
  • 2021-02-23 13:47
失业多年即便之前有缴纳过多年的失业保险,也无法办理领取失业金。如果是本市户口是可以到社保部门办理个人参保,不是本市户籍,只能找到下一家单位由单位缴纳。
失业金领取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的时间:失业以后60天内。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一般来说,各地会把上述规定中的“及时”明确为60天,单位(15天内)或者个人(60天内)未去办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2-23 14:32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其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费,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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