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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人的裁是什么意思

答案:1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4 02:28
  • 提问者网友:萌卜娃娃
  • 2021-01-23 08:39
裁人的裁是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青尢
  • 2021-01-23 10:17
问题一:裁人的裁是什么意思 裁,减除,去掉一部分的意思。例如;裁军,裁人。问题二:裁人是什么意思? “裁人”是“裁剪人员,减少人数”的意思。问题三:爸爸的公司最近要裁人了这个裁是什么意思 就是人太多了,要炒几个人鱿鱼,裁应该是解雇的意思问题四:当公司裁员时,什么样的人最先被裁? 经济向好的时候,公司大规模招人扩展,一旦遇到金融危机,裁员将势在必行,那这个时候,什么样的人最先会被裁?我相信谁也不想成为这样的人。第一类被裁员的人 不愿改变自我的人很多人总是自以为是,无论公司是什么环境,是好是坏,都不改变自己的行为处事,总是希望公司来适应自己,往往无法融入公司的整体变化,当公司状况不好时,这样的人最容易被公司裁员,因为公司状况不好,就需要转变,这个时候也员工随着公司的转变而转变,共度难关,但是不愿改变自我的人,只能被公司淘汰。第二类被裁员的人 不会承担责任的人有一些人在公司,不愿承担责任,只想享受权利,只考虑自己在公司能获取多少,而从不考虑愿意为公司付出多少,要知道,对公司来说,只有付出越多的员工,才会贡献越大,没有付出,不愿承担责任的员工,对公司来说只是鸡肋,而且也会影响其他员工的积极性,影响公司的团队协作,因此在公司遇到金融危机时,这类人是公司一定会裁掉的。第三类被裁员的人 没有团队精神的人当公司遇到金融危机时,最需要具有团队精神的人,理解公司的处境,愿意和公司一起坚持到底,所以如果你是一个没有团队精神的人,一切只是想着自己的话,那在公司遇到困境时,你已经可以离开了,就算你不愿离开,公司也会请你离开。第四类被裁员的人 缺乏向心力的人一个人绝对没有一个团队强,大家都往同样方向走才会到达你的目标不认同公司做法,又缺乏向心力的人就应该早点选择其它方向,对彼此都比较好。特别是在公司遇到困境时,这类人最容易被裁员,否则公司的内部团结会被这类人破坏。 要想不被公司裁员,那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心为公司,努力奉献我们的才华,特别是遇到好的可以持续发展的公司,我们更要努力,作为我们努力奋斗的目标。问题五:人事部裁人说辞是什么 辞,就是告别,;不接受,请求离去的意思,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谢谢!!!问题六:一个公司要裁人,意味着什么 首先可能意味着公司效益差到了不得不裁人的地步或者公司已经很多的人了那种只吃饭不干事的人也会被裁掉。问题七:公司现在,边招人还裁人,什么意思 10分就像人体的新陈代谢一样的问题八:公司裁人该怎么赔偿? 1.这种补偿方案的组成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内容,但是其对你来说3500总额的结果要看你的3月份到10月份的平均实际收入是多少,如果高于3500,那公司的补偿就不合法,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的平均工资不高于3500,那公司的补偿就是合法的。我们只要看结果。
2.就业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是指单方面的针对你违约时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并不适用于用人单位,是单向的不是双向的,再说这个条款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已经失效了。所以你不能要求3000的赔偿。
3.你当然应当得到N年N月的经济补偿金。
4.补充问题: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适用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你不能再要求3000的赔偿,单位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或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关于赔偿金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无关。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丹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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