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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中应由公司承担的金额先由员工自行支付,至次年第一季度再凭缴费发票办理报账手续,这种做法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29 15:02
  • 提问者网友:听门外雪花风
  • 2021-07-29 07:24

公司规定:1、员工入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提出书面申请,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才予办理社保手续,这符合劳动法吗?社保不是企业本就应该主动为员工购买的吗?为什么还要书面申请?这种做法合法吗?

2、所有社保费用均由员工个人先行支付,其中应由公司承担的金额待到次年第一季度再进行核算,员工凭已缴费发票到公司办理报账手续,请问这种做法也符合劳动法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妄饮晩冬酒
  • 2021-07-29 08:03

这样是不合法的,社保费是由公司及员工按比例来支付的,而现在也有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参保,你们可以是劳动局报案,但是必需要有证据.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7-29 10:25

明显是违反了新劳动法,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向媒体曝光,很快就会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及时处理!

  • 2楼网友:老鼠爱大米
  • 2021-07-29 08:58
当然不符合规定的。去劳动仲裁季候申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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