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现在这个小区有网球场、游泳池等设备,且风景怡人所以购房。可网球场常年关闭,基本不开放。过了三年左右,网球场在未经广大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物业擅自改造成停车场。再过了些年, 物业派人登门,形式上征求业主是否同意恢复网球场,上门时我记得是这么说的“在这里写没有意见,下面这里签名”,所谓的没有意见是强硬性让我们同意恢复网球场,并没有再让我们提出自己意见。现在又改造成篮球场。却又要收费,价格为每人10元。
现在我需要知道的问题是:
1.当初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造车场,是否合法,是否现在应该做出赔偿。
2.连续多年对网球场的废置,是否应该赔偿。
3.现在的10元每人,是怎么得出来的。是否应该收费,或者是否应该免费开放几年来弥补之前对球场的废置。
请给出解决方法,并给出相关法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