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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六级工伤想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够得到多少赔偿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6 23:22
  • 提问者网友:心牵心
  • 2021-03-06 08:03
我六级工伤想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够得到多少赔偿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長槍戰八方
  • 2021-03-06 09:41
不建议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难以安排工作,每月支付60%的工资。三思啊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3-06 11:49
千万不要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的工伤法例,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国家工伤条例)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但也有部分地区省自己制定出来的工伤条例.你咨询一下律师)
  • 2楼网友:duile
  • 2021-03-06 10:34
现在先不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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