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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超过2个月期限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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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6 22:32
  • 提问者网友:聂風
  • 2021-04-06 08:35
公证遗嘱超过2个月期限了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佘樂
  • 2021-04-06 09:14
一份合法的遗嘱,一般是没有有效期的,除非遗嘱人撤销或变更该遗嘱。
  本题所谓的有效期为2个月,应该指的不是遗嘱的有效期,而是指受赠类遗嘱的受赠人接受受赠的法定时间。 
  只要是遗嘱指定的承受人不是法定继承人,该遗嘱就视为赠与遗嘱,指定的承受人就是受赠人。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 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综上所述,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接受遗赠的表示,即视为放弃受遗赠,不再受法律保护。当然,受赠人也可到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证明自己知道受遗赠的时间还不满2个月。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轮獄道
  • 2021-04-06 14:24
你是继承人
  • 2楼网友:青尢
  • 2021-04-06 13:38
天啊,你是继承人,并不是受遗赠人!
遗赠和遗嘱是不同的!遗赠指的是将遗产给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遗嘱是将遗产给继承人!
你根本不适用遗赠的规定
你可以随时主张你的财产权利
  • 3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4-06 13:11
这个2个月的期限你可以完全不必理会的,上次我们这里有人碰到过类似的事情。
你可以说你刚刚才拿到遗嘱公证书,之前不在你这里,你也是刚刚才知道。一般不会有多大问题,你尽管到时候拿你的房子就是了!
  • 4楼网友:煞尾
  • 2021-04-06 12:18
你是在法定继承范围内的,所以遵照遗嘱就可以了。不受两个月的限制。
  • 5楼网友:等灯
  • 2021-04-06 11:19
一、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两个月,是指你知道受遗赠之日起计算;如果你知道了受遗赠并超过了二个月,没有表示接受的表示,那你就真的应该作为放弃受遗赠了,没办法了,这个是法律规定。
二、假如你真的超过了两个月,遗产只能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了,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可能遗产与你无缘了。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假如你父亲不在了,你才有代位继承的权利,你父亲在的话就没你的份了。
三、你想想你有证据证明你在你知道后两个月内表示过接受的的证据吗,假如有证据证明你表示了接受,还是有效的。假如法定继承人对你的证据提出质疑,可能要到法院诉讼的。假如所有法定继承人都证明你在二个月内接受了,那么你就幸福了,呵呵。接受并不是一定要办理声明公证的,当然如果办理了,公证具有最高的证据效力,那就铁定了。
  • 6楼网友:痴妹与他
  • 2021-04-06 09:56
什么有2个月期限?
补充回答: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你属于法定继承人,不适用2个月规定的期限,可以随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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