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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未提前通知离职

答案:4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2-01-01 02:46
  • 提问者网友:泪痣哥哥
  • 2021-12-31 07:21
本人于2011年3月中旬到一企业工作,该企业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一直到8月中旬,我于8月15日,向该企业提出辞职并未提前通知,企业当时也同意我离职。但至今在所有该企业其他员工都已发放7月份的工资后,我还没有领到7月份工资,我应该怎么解决?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安江南
  • 2021-12-31 08:12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12-31 09:35
不知道你辞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公司违法行为你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你入职后,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自2011年4月中旬起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至8月15日.7月份工资,公司在你离职后也应支付.你可以将以上三项合并在一起向当时劳动仲裁提起申请,请求权利救济
  • 2楼网友:一秋
  • 2021-12-31 09:09
1、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2、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算直至一年。共11个月。同时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3、员工如果不需要补偿,那么当天可以走人,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不然就去告发。
  • 3楼网友:西风乍起
  • 2021-12-31 08:24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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