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对“死缓”一刑罚是如何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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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8-23 05:08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08-22 14:55
“死缓”我不知道是怎么个叛决,请教高手!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的生死簿
- 2021-08-22 16:23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死缓不是独立刑种,而是一项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是我国刑法的独创。《刑法》第48条第1款后半段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即对应判处死刑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给一个缓冲的机会。若在两年中: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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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西岸风
- 2021-08-22 18:09
打个比方!如果这个人背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个就叫死缓!看你这两年时间的表现,如果表现好的就会减到无期徒刑!知道了吗?
- 2楼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8-22 16:37
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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