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信息网

你好,2008年评定的工伤,现在解除合同,赔偿是按着2007年职工平均工资给还是按着2010年的给,7级工伤,实

答案:5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7 05:52
  • 提问者网友:我的未来我做主
  • 2021-04-06 06:51
没有分数了,真的额不好意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舍身薄凉客
  • 2021-04-06 08:18
是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因此是2007年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4-06 12:32
从第一天入职开始,你与公司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属于工伤范畴,可以认定工伤,尽管还未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不愿意申请工伤认定,则你可以自己去申请,但首先得通过劳动仲裁裁决你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
  • 2楼网友:煞尾
  • 2021-04-06 11:18
你好,按照发生工伤当年的上年度工资或者平均工资给付
  • 3楼网友:青尢
  • 2021-04-06 11:06
你好,你的工伤待遇应当说适用老的工伤保险条例。现在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江苏这边,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你可以查一下你所在地的相关规定。
  • 4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4-06 09:35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我要举报
如以上回答内容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点此我要举报以上问答信息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