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 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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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8 11:41
- 提问者网友:焚苦与心
- 2021-01-27 10:54
我有一个法律问题想要咨询一下。2005年我父亲所雇用的司机驾驶我父亲从车行租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副驾驶乘客受伤,这期间我家将租车押金六万元(出租车已由车行收回)赔付给伤者,且在上着手术期间垫付一万元医药费。现车行将我父亲起诉至法院,我想问一下,在这个案子里我父亲,车行以及雇佣司机的责任问题。希望大家能帮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荒野風
- 2021-01-27 11:08
司机属于违章驾驶,你父亲有权向司机要求追偿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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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1-27 12:18
首先要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来确定事故双方赔偿责任的大小,然后在你方应承担责任范围内首先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不足部分由你父亲和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你父亲进行了赔偿可向司机进行追偿。车行如果在对车子的管理上有过失的话,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用。
- 2楼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1-27 12:11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与车或车与人,车在道路上行驶,因过失或意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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