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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外地认识了一个朋友、把身份证借给他去贷了个手机分期付款、可是他人没了、我想问、可以给他备案告他

答案:3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13 17:37
  • 提问者网友:温柔港
  • 2021-04-12 19:31
我现在有他的地址、怎么能够让他再见还钱.哦身份证.是我的字也是我签的. 谢谢兄弟们给个答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鸠书
  • 2021-04-12 21:07
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虽然你没有直接借款、用款,但如果当时你出借身份证时对用途清楚、出于自愿。如果你的朋友使用你的身份证并以你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并且是在你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了一种代理行为,假如借款期限届满后,银行向你发出催款通知书,而你未表示任何异议,并在催款通知书上签了名,亦再次表明你对你朋友的行为予以追认。所以,你的朋友以你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借款合同有效,你应当依法承担还款责任。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逃夭
  • 2021-04-12 22:55
报案 防护意识该提高了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 2楼网友:平生事
  • 2021-04-12 21:55
在法律上讲你有承担还款的责任,你既然知道他地址,去找到他家里。你也太大意了,你跟他如果不熟的话,不应该借给他的,身份证怎么可以随便借呢,很容易引起纠纷的。唉~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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