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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阻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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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20 10:13
  • 提问者网友:斑駁影
  • 2021-03-19 10:41
承诺阻却是什么意思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狂恋
  • 2021-03-19 11:37
问题一:刑法中的阻却是什么意思? 比如原来某行为是犯罪,伐于某一特殊情况出现,排除了其犯罪事由,认为不是犯罪了.出现的这种特殊情况就是阻却了这种行为的犯罪性.问题二:阻却是什么意思, 刑法中的阻却
比如原来某行为是犯罪,由于某一特殊情况出现,排除了其犯罪事由,认为不是犯罪了.出现的这种特殊情况就是阻却了这种行为的犯罪性.问题三:谁知道阻却违法是什么意思 谢谢! 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些致人损害的行为,虽然“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或人身,但行为则被认为是合法的,不构成承担赔偿责任的要件,此乃阻却违法行为。具有阻却违法行为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职务授权行为。某些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人合法权益,法律允许其执行职务时“损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此即所谓职务授权行为。例如,某大腿刺创病人急诊于某医院,经查股动脉断裂,病人处于血性休克状态,生命垂危。该医院无吻合血管条件,结扎等止血措施均难以控制大量出血,附近又无上级医院。值班医生当机立断,给病人做了截肢手术。结果保住了病人生命。此例虽然造成了病人身体“损害”,但执行职务的医生有权采取这一措施以行使职权,法律上认为这种行为属合法行为。类似的事例还有,消防队员为了防止火灾蔓延而将邻近的建筑拆除,公安干警开枪打伤可能逃脱的罪犯等。值得注意的是,职务授权行为的行为人必须要依法负有这种职责,而且损害后果系保证执行职务所必须,不能避免或减轻。
2.正当防卫行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法律允许权利人或者第三人行使必要的防卫权利,以反击不法侵害者,排除不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这就是正当防卫。《民法通则》第128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例如,某病家属对其妻大分娩中死于羊水栓塞的医疗意外情况不能理解,某日揪住从产房中出来的医生便打,保安员迅速赶到,但拉不住打人者,于是挥拳打在他的头部,结果打人者跌倒在地,造成了轻微的脑震荡。此案属于正当防卫,保安员对打人者的经济及身体损害不负赔偿责任。我国法律对正当了望卫规定了必要的条件。其一,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进行防卫,即防卫以侵害事实为前提;其二,必须是对正在进行和实际存在的侵害进行防卫,一切合法的行为。如执行职务等,均不得进行防卫。缺乏上述条件之一的行为即不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能阻却其承担赔偿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称为防卫过当。鉴别正当防卫过当给他人造成损害,应按《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行为。《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对于医疗案件,有学者主张以紧急摘除了眼球,病人认为治疗不当,因此产生纠纷。医院的法律顾问以控制出血、防止感染、避免健眼受累为理由,指出这是一种紧急避险行为,最后医院方胜诉。不过,笔者认为,对于医疗方式的争议,心以职务行为做为阻却违法行为的理由更为符合民法理论的要求和社会公共观念。
4.受害人承诺的行为。受害人承诺是指受害人允许他人侵害自己的权益。从我国民法理论上讲,受害人承诺属于契约性质,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成为阻却违法行为的理由。但必须注意,合法的受害人承诺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其一,只能承诺他人侵害自己有处分能力的权益,如自愿献血、捐献器官等。而本人没有处分权的利益是不能承诺的,如某父母无权容许医生将其呆傻的儿子处死。其二,承诺的内容必须具备一般意识表示生效的要件,如认可手术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后遗症、允许他人对自身造成轻微伤害均属于正当意思表示。而嘱托他人......余下全文>>问题四:被害人承诺的理论根据 关于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的理论根据,各国刑法理论界存在以下观点: 该说认为,被害人的承诺本身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被害人的承诺意味着被害人给予了行为人实施一定侵害行为的权利,因此,被害人承诺的有效条件也应适用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例如,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由于该说完全用民法的原理来确定被害人承诺的有效条件,误解了刑法与民法的不同目的,一般没有人赞成这种学说。 该说认为,法益主体委托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具有被害人的承诺表明法益主体放弃了法律的保护。该说的理论基础可以说是社会契约论。但是,该说同样没能说明个人承诺的限度,没有说明在何种范围内个人的承诺是值得法律肯定的、个人放弃法律保护与法律强行保护的界限何在。上述三种观点在解释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根据方面各有不足。根据张明楷教授的观点,可以将利益放弃说与法律保护放弃说结合起来解决被害人承诺正当性根据问题。“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而法益通常被定义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可见法益概念有两个侧面:一是‘法律的保护’,二是‘利益’。被害人的承诺表明作为利益主体的被害人一方面放弃了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放弃了法律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刑法仍然进行干涉,就违反了刑法的目的。”[5]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性的理论根据主要在于:被害人对于自己有权支配和处分的利益在不侵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放弃了刑法的保护。[6]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放弃了刑法所保护的个人有权支配和处分的法益,则加害人根据被害人的承诺而实施的侵害法益的行为在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不构成实质违法。问题五:承诺一词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一种誓言的忠守,承诺不该是一种谎言的翻版。
承诺应该是一种所付的责任,承诺不该是一种所弃的包袱。
承诺不是脱口而出的豪情,承诺不是情不自禁的抒发。
既然承诺了就要信守。
什么对你一生一世的相守;什么爱你到天荒地老的豪迈;什么永远不弃不离的情怀;什么今生活着只为你;什么它日离去来生再相聚……
然而,等到一转身的时候,这些承诺就也跟着一起走到了尽头。
承诺在没有兑现之前犹如一张空白的纸,可以把它折叠、缩小,直到不能占有位子。你还可以把它团起,象丢垃圾一样丢到废纸篓里。
承诺到底在爱情的谎言里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我相信承诺,但我更相信我自己。
爱情有的时候是盲目的,爱到了深处就找不到彼此的缺点和毛病,一切都是美好的,完整的,缺点变成了优点,优点变成了完美。恰到好处承诺也就在这里安营扎寨,滋长更深的根蔓腾条。
承诺在没有实现之前就是一种表白,就是一个空头支票。你可以把它存入到银行,存到特级保险柜里,它不是不动产,而是城宫里的荒芜废墟,一文不值。
我宁愿相信爱情,也不会相信爱的承诺。
爱情是我可以直接触摸到的,有体温的,有感知的,有苦、有甜的味道。
承诺则不然,有的时候它象枷锁套着你透不过气来,有的时候它象栅栏让你无法冲出去,有的时候它让你不能自己,不能左右。
爱情却是彼此的理解和支持,彼此心灵的拥有。
承诺在爱情的字典里能找到更多的豪情壮语,有人爱不释手的喜读品味,有人藏与怀中,睡与枕下,有人锁进心里带进棺材,有人挂在嘴边手舞街头,有人醉与深夜天明未醒。
承诺应该说不是甜言蜜语的代名词,它是一种对所爱之人的承付责任。
一纸婚约是法律保护的承诺,它是沿袭、繁衍后代的一种非强制性的手段所赋予的承诺。然而有多少人又不能信守呢?
金钱、物资、地位的诱惑不可能一直信守如初的诺言来承受压力。选择逃避,那就要背弃承诺。
无能为力只好不能信守诺言。
在爱情的生活中,有很多人喜欢对方发誓,喜欢听对方海誓山盟,喜欢让随访给自己种种诺言。
其实承诺对有责任的人来说,即便是沉默,他的行为却是一种希望。
然而承诺对没有责任的人来说,即便是天天写在前额上,天天挂在嘴边上,他该里去还是离去,该走还是要走,甚至不会再回头。
爱一个人不用去承诺,用心点然,爱的火焰就会延伸。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说出我有多么的爱你,放在心上,做在行为里就已经爱到了位置。
爱一个人爱到他身边的每一个人、爱到他的缺点不用承诺也能长久。
爱一个人点点滴滴想着对方就足够了,不需要承诺也能恩爱到老。
爱一个人在他最需要的时候你能在他的身边守护,那才是对爱的一种无言的承诺问题六:"违法性错误阻却故意"是什么意思? 你在准备司考?首先要理解什么是违法性错误:指行为人认识客观事实,但不知道该事实被法律禁止。也就是不知法的人犯了法就确定不是故意的。这句话不对,不为法律界认同。主观有责构成中,认识错误有三类:事实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涵摄的错误(事实符合法律判断时的错误),这三类还有很多下位概念,有的阻却责任,有的阻却故意,有的啥都不阻却。慢慢学吧问题七:刑法违法阻却事由经权利人承诺的行为 当分则条文规定了犯罪结果时,该结果是犯罪构成要件之一,又是犯罪既遂的标志,所以关于结果犯的两种观点在他们那里并无差异。如日本刑弗学者福田平、大冢仁认为:“结果犯,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一定的结果,始成立该犯罪。例如杀人,除有杀人的行为外,尚须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始成立杀人罪,否则仅成立杀人未遂罪。”问题八:被害人承诺的成立要件 并非所有被害人承诺的行为都可以阻却违法,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应当受到严格的限制。被害人承诺的成立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被害人承诺只能对其有自我决定权的法益作出,即被害人只能对其有处分权的事项作出承诺。如果承诺人对其不具有处分权的事项进行承诺,则是无效的承诺。按照刑法理论,刑法法益分为个人法益和超个人的法益。超个人的法益还可细分为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都是刑法所保护的公共利益,个人没有处分权。因此,被害人承诺的范围仅限于自己可以支配和处分的个人法益,同时不得侵犯社会法益和国家法益。1、生命法益生命是最重要的法益,刑法对其采用绝对保护原则,剥夺他人生命或者严重威胁他人生命的行为都被认为是犯罪。生命不是自己可以随意处分的利益,深层原因是,生命是个人的基础,而个人是国家的一员,故个人生命对国家也是重要的利益。[8]生命法益不属于被害人可以承诺的对象,因此,得到被害人承诺的故意杀人行为仍然构成犯罪,但是在量刑时可以考虑被害人承诺这个因素而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德国刑法典》第216条对受嘱托杀人规定了比普通杀人较轻的法定刑就是基于被害人承诺这个因素考虑的。2、身体健康法益身体健康法益是仅仅次于生命法益的重要个人法益。刑法上的身体健康法益,一般是指身体的完整性、身体的不可侵犯性、生理机能的健全和心理状态的健康等。伤害只有在一定情形下才具有承诺性,因为严重威胁健康保护效果的自身伤害承诺会给刑法的健康保护规范带来很大的副作用。基于上述考虑,被害人不能承诺可能造成其身体永久性伤残的伤害行为,也不能承诺违背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伤害行为。3、个人的自由权、人格权和财产权法益。对于这几项个人法益,个人一般有承诺权,但以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始得阻却违法性。 行为人对被害人的承诺要有明确的认识,对被害人权益的损害应当在承诺的范围内进行,对于超出承诺范围造成的损害,不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这是因为超出承诺范围的损害与未予承诺的损害一样,完全是行为人单方面作出的加害行为,对此应当以犯罪论处。因此,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内容应当与被害人承诺的内容一致,如果被害人对损害的程度、手段等有要求的,损害行为则必须满足这些要求,这也是对被害人本人意志自由的充分尊重。问题九:淘宝承诺发货时间是什么意思 是卖家在17号发货的,这个承若发货是指卖家在指定日期前完成发货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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