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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死缓是什么意思?我以前看新闻就有这个疑问了,是不是表现好就不用执行死刑呢?

答案:4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25 03:56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1-24 16:17
我想问死缓是什么意思?我以前看新闻就有这个疑问了,是不是表现好就不用执行死刑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怙棘
  • 2021-01-24 16:32
死刑缓期执行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属于死刑的一种,其中有两年的考验期,在这两年的考验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必须减为无期徒刑,也就是说,不需要表现好,只要没有故意犯罪就可以拉,哪怕不服管教,不认罪,或者有过失犯罪的,这些都不是必须执行死刑的情形,只有故意犯罪的才改为立即执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玩世
  • 2021-01-24 19:25
就是给那些人最后一次机会吧!!!!~~~~
  • 2楼网友:玩世
  • 2021-01-24 19:15
死刑分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唤起执行。立即执行一般在判决书中不会特别注明,死缓会特别注明。死缓有两年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有故意(注意是故意,过失不算)犯罪,则经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如果2年内无故意犯罪,到期则改为无期徒刑。实际上,无期最后还会减刑为有期徒刑,具体减到所少年是具体情况而定,《刑法修正案(八)》中列举了几种情况,在列举的情况中,最少不能少于25年。在程序上,死刑要最高院核准,死缓由省高院核准。
  • 3楼网友:一秋
  • 2021-01-24 17:41
死刑 1、不能适用死刑的对象,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1)审判时:自侦查羁押时起;(2)在羁押期间,因人工、自然流产的,仍按孕妇对待。(3)包括不适用“死缓”。 2、死缓制度。 (1)适用条件: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要件:①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②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2)死缓考验: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期限计算:刑法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4)死缓核准执行死刑的条件:“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实体条件:是否故意犯罪。①该故意犯罪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即可,不必要是严重故意犯罪。②不包括过失犯罪。 (5)死缓不是独立刑种,而是死刑的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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