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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应补偿么

答案:5  悬赏:3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01 03:56
  • 提问者网友:我是我
  • 2021-04-30 17:54
我的合同期到了,公司解除合同我不继续在公司上班,请问公司应给我补偿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鱼忧
  • 2021-04-30 18:17
属劳动合同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上分大魔王
  • 2021-04-30 22:26
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以不低于原工资标准与你续签而你不同意续签,得不到补偿。如果公司主动不与你续签合同,应给你经济补偿,即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年算不半个月工资。
  • 2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4-30 21:18

合同到期不存在解除一说。到期就是合同履行完毕,公司可以不和你续签合同而不用给予经济补偿。

  • 3楼网友:孤老序
  • 2021-04-30 19:49
公司应给你补偿,标准是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
  • 4楼网友:玩世
  • 2021-04-30 19:05
1.劳动法中有明确阐述,辞退员工: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需补偿一个月的补偿金,六个月以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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