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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的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

答案:5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17:20
  • 提问者网友:心如荒岛囚我终老
  • 2021-03-20 03:29
如果在离婚案中,子女判决由男女又方中的任何一方抚养,另外一方应当支付多少抚养费,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1-03-20 03:47
子女的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为有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特殊情况三类,司法解释规定得很清楚。
相关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3-20 07:49
抚养费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人均收入等进行计算。请看下我给你的留言 。
  • 2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3-20 06:32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标准是其实际收入的二到三成。
  • 3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3-20 05:35
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有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节录) 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4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3-20 05:20
无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生活水平来判。一个子女的生活费每月不得超过支付方月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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