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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对方不满意保险公司赔偿,起诉我,费用该谁承担?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8 00:09
  • 提问者网友:愿为果
  • 2021-02-07 00:30
2015年7月27号的交通事故,我是车主,我红绿灯起步,老头闯红灯,责任划分,我承担70%责任,对方承担30%责任,伤者2013年9月27就已经出院了诊断证明:伤者眼角骨折,全身其他地方无任何损伤,一直到现在2016年9月8日都没有处理,伤者不同意保险公司赔偿,所以拖到现在,前几天起诉了我和保险公司,开庭前法官让我和伤者调解了,因为伤者一味的索取赔偿金额,伤者存在挂床,开了和事故无关药物,还有伤者骑的电三轮一直站在都没有取车,(停车费用每天3元)而导致没有调解成功,当时就开了庭,而且法庭上他没有任何证据,尤其伤残鉴定!而且伤者存在挂床,开了和本次事故无关的药物!我就是想问问,诉讼费由谁出?我怎么处理也行,我是全险,当时为了好处理,我承担了主要责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熟杀无赦
  • 2021-02-07 01:52
诉讼费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四条规定负担
政策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封刀令
  • 2021-02-07 04:47
诉讼费不是关键,再说他不出伤残鉴定明显有猫腻,和谐社会不能容忍这种人,没有伤残鉴定赔偿就不好算,调解也得有限度,不能一直容错,你有责任但不是全责所以不用紧张,调解还是找交警比较好,他们有经验而且现在都按章办事,公开透明!
  • 2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2-07 03:18
他起诉你也没什么,你有保险,肯定是保险公司赔偿你保额范围内的金额,如果超出部分,就由你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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